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977号

作者: 产品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1-26 16:17:21

  为进一步标准单一饲料产品出产企业的办理,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办理条例》和《饲料企业建立检查方法》的有关法律法规,我部拟定了《单一饲料产品目录(

  一、 目录所列单一饲料是指经工业化加工制造的,作为商品流通的,以一种植物、微生物和矿物质为来历的饲料产品。单一饲料要契合安全、有用、质量可控和不污染自然环境的要求。

  二、 依照《饲料出产企业检查方法》的规则,单一饲料出产企业应于2008年5月1日前,向省级饲料办理部门进行资料申报。

  三、 饲料出产企业所运用的单一饲料应契合有关规则,并对质量采纳对应的控制措施。

  四、 各级饲料办理部门对暂未列入《单一饲料产品目录》的单一饲料产品,应根据相关规则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