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调整市农林水利执法队伍的通知〉的通知》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北海市有关兽医兽药、生猪屠宰、饲料、动物卫生、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参与全市农林水利行政执法体系建设。
(二)统一行使市本级兽医兽药、生猪屠宰、饲料、动物卫生、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职能。统一行使市辖区农业领域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职能。
(一)综合科。负责文电、会务、档案、安全、保密、信访、财务、资产管理、协调联络等支队日常运转工作。负责起草重要综合性文稿、规范性文件、中心工作规划、总结等工作。负责支队领导会议、办公会记录和纪要编发以及重要事项督办。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劳资、职称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执法一大队。负责行使种子、肥料、农药、农业转基因植物产品、初级农产品、农业新品种保护、野生植物保护管理、植物检疫、基本农田保护、农业环境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减负监督等方面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职能。
(三)执法二大队。负责行使动物防疫、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兽医兽药管理、生猪屠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等方面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职能。
(四)执法三大队。依法处置道路外发生的农机事故,负责行使等级公路以外乡村道路行驶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农业机械维修经营等方面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职能。
(五)执法四大队。农房管控的日常巡查检查,维护农村村民建住宅良好秩序等方面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职能。
北海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1名,后勤人员控制数2名。设支队长1名,政治委员1名,副支队长1名,内设机构正科长级领导职数5名,副科长级领导职数5名。
2024年本单位预算总收入447.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3.6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收入(项目收入)经费拨款(补助)14万元;合计447.6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补助)经费。
2024年本单位预算总收入447.61万元,市本级预算收入447.61万元。总支出447.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433.6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项目支出14万元。
本单位预算收入支出均比上年减少31.60%。预算收入减少的原因是我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减少,经费减少。
2024年本单位预算总收入447.61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经费18.35万元,比上年减少46.41%。行政运行费381.90万元,比上年减少29.23%。执法监管14万元,比上年减少44.0%。住房公积金33.37万元,比上年减少39.91%。以上预算减少的原因是我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减少,经费减少。
2024年本单位预算总支出447.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3.61万元,比上年减少31.11%;项目支出14万元,比上年减少44.0%。
(一)基本支出。2024年基本支出433.61万元,比上年减少31.1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5.82万元,比上年减少28.63%。商品和服务支出52.67万元,比上年减少39.6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12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67.18%。
(二)项目支出。2024年项目支出14万元,全部为执法监管工作经费,比上年减少44.0%。
2024年本单位预算总收入447.61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经费18.35万元,比上年减少46.41%。行政运行381.90万元,比上年减少29.23%。执法监管14万元,比上年减少44.0%。住房公积金33.37万元,比上年减少39.91%。
(一)基本支出。2024年基本支出433.61万元,比上年减少31.1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5.82万元,比上年减少28.63%。商品和服务支出52.67万元,比上年减少39.6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12万元,比上年减少67.18%。
(二)项目支出。2023年项目支出14万元,全部为执法监管工作经费,比上年减少44.0%。
2024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47.61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经费18.35万元,比上年减少46.41%。行政运行381.90万元,比上年减少29.23%。执法监管14万元,比上减少44.0%。住房公积金33.37万元,比上年减少39.91%。
2024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47.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3.61万元,比上年减少31.11%;项目支出14万元,比上年减少44.4%。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33.61万元,比上年减少31.1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5.82万元,比上年减少28.63%。商品和服务支出52.67万元,比上年减少39.6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12万元,比上年减少67.18%。
(二)项目支出。2024年项目支出14万元,全部为执法监管工作经费,比上年减少44.0%。
2024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33.61万元,比上年减少31.1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5.82万元,比上年减少28.63%。商品和服务支出52.67万元,比上年减少39.6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12万元,比上年减少67.18%。
2024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总收入7.51万元,比上年减少29.94%。总支出7.5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现有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3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5万元,比上年减少25%(减少原因是因为机构改革车辆减少);公务接待费,0.35万元,比上年减少40.68%;会议费0.78万元,比上年减少41.35%;培训费0.83万元,比上年减少40.71%。
2024年本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为执法监管项目预算经费,总收入14万元,总支出14万元。比上年增加100%。根本原因是2024年所有项目经费支出拨款全部用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一)2024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项目,主要绩效目标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化建设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夯实综合执法基础设施,提升执法装备水平,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
(二)2024年农机执法与监督经费补助项目,主要年度目标为加强组织、开展全市农机行业执法检查,消除农机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避免群死群伤的农机事故发生。
(三)2024年农房管控项目,主要年度目标为对乡镇人民政府农村村民建住宅监管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以及外地参加执法业务培训,确保及时查处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违法案件,维护农村村民新建住宅良好秩序。
2024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总支出433.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1.74万元,占总预算447.61万元的83.05%;比上年减少29.40%。行政(事业)运行经费经费61.87万元,占总预算447.61万元的13.82%;比上年减少39.86%。
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经费为5.59万元,全部为办公设备等货物类采购。
2024年本单位现有公务用车全部为执法执勤用车3辆,比上年减少一辆,主要是机构改革2023年11月将一辆执法执勤车辆划转到北海市林业执法支队。其他本单位车辆全部为执法执勤用车。
三、营收: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营收”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另外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还没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法律法规接着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筑设计企业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明显的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法律法规接着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行政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另外的费用。